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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cility
設施服務

寵物旅館

適用館別:山闊館

寵物旅館

 

依寵物大小提供不同房型的需求,所有空間皆為挑高設計,為您的毛孩打造舒適無壓力的寬敞空間。同時設立戶外美容區讓毛孩隨時保持清爽整潔,為毛小孩與主人打造輕鬆出遊的舒適環境,共創美好回憶。

開放電話預約:+886-3-8612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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寵物住宿公約

  1. 寵物住宿時間:下午3時辦理入住至隔日上午11時退房。
  2. 寵物入住期間,飼主可持房卡感應進出,未經其他飼主同意情況,請勿任意觸摸他人飼養的寵物。
  3. 寵物住宿期間,飯店提供寢間清潔服務,清潔期間,需飼主親自將寵物帶離寢間,始提供打掃服務。
  4. 寵物住宿期間,需自備寵物飼料,並請自行餵食寵物,除緊急狀況外,飯店服務人員不主動接觸寵物及開啟寢間門扇。
  5. 寵物於園區內大小便後請飼主立即清理,為其他旅客及毛小孩寵物貴賓擁有舒適的戶外環境。
  6. 寵物僅能進入寵物旅館或寵物戶外區域,其他公共空間如飯店大廳、餐廳、泳池等,不開放寵物出入;與其他寵物相處,主人應善盡看護安全,避免引發意外。
  7. 以上寵物住宿公約未盡事宜,煙波飯店保有修改及解釋之權利。

住宿相關說明規範

  1. 飼主於本寄宿日期終止或期滿,除經飯店同意繼續留宿外,應即日將寵物領回;逾期滯留者,應視作飼主惡意棄養,本店得依動物保護法處置或送養他人,沒收寄宿費,並得將寄養時所附之食/用品,作為送養時贈送收養人之用,飼主不得主張任何權利。
  2. 寵物房僅接受年滿五個月以上,無傳染病且完成定期疫苗注射犬/貓,若有皮膚病及傳染性疾病之寵物、爬蟲類、保育類、猛禽類動物恕不提供住宿服務。
  3. 飼主於【寵物旅館住宿登記及切結書】表中關於寵物之健康情形需善盡告知義務,如有欺瞞不實者所致寵物疾病、傷害、遺失、死亡等,飯店概不負責;若導致其他寵物受傳染而生病或死亡,或致飯店財產毀滅損失者,飼主須負賠償之責,絕無異議。
  4. 寵物之行為由飼主全權負責,若寵物造成飯店設施毀損髒汙、造成攻擊行為導致人員受傷、有違本住宿公約之約定,飼主必須負擔後續相關賠償責任。
  5. 如歸因飯店過失導致寵物傷害、遺失、死亡等,本館應負醫療費用之責時;賠償上限為新台幣 15,000 元整。

 

平旺日、假日費用與寵物住宿資訊請洽飯店服務人員+886-3-861200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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